不論是普通酸分解法、高壓密閉分解法還是微波消解法都要加入多種酸進行消解處理。其消解液中殘存的酸不光對分析結果的准確性有一定的影響,如果殘存有HF時對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的石墨管、霧化器以及霧化器和霧室等儀器部件都有腐蝕,甚至會損壞儀器。因此在通常情況下,消解完後都要進行一個趕酸的步驟,但趕酸是一個不好掌握的過程,要麽就是趕酸不完全,要麽就是容易蒸幹,使樣品報廢或發生危險。
應該根據檢測元素確定,溫度高了易造成待測元素的損失和汙染,溫度低的話,會延長實驗時間。一些元素可以設置到160~200℃,砷、汞等易揮發元素的話要再設置的溫度低點。
做加標回收,然後不同趕酸溫度下實驗,根據回收率確定元素合適的趕酸溫度。
一般趕酸溫度不要超過150度,因爲長時間加熱會對消解管的壽命産生不利影響。
如果測汞,趕酸溫度一般在110左右,其他元素在130-150之間都可以。如果覺得趕酸時間太長或者酸氣腐蝕太嚴重,可以考慮真空趕酸系統。在140度下40分鍾可以把酸從8ml趕到1ml。並且所有酸蒸汽都被堿液吸收。汞由于沸點偏低,是極易揮發元素,因此前處理過程中控制溫度尤爲重要。
